政府投資領域首部法規——《政府投資條例》(下稱《條例》)日前公布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是否適用《條例》?如果適用的話主要是哪些環節?這成為PPP業內人士熱議的話題,各方觀點不一,希望得到官方回應。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就此問題,國家發改委一位司級官員表示,如果PPP項目中涉及政府投資,包括資本金注入或者補助、貼息等方式,就必須適用《條例》,按《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從適用環節來看,《條例》主要規范投資決策和建設。
此次《條例》是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制定,因此這一回復備受PPP業內重視。
《條例》明確政府投資定位,即投向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進步、社會管理、國家安全等公共領域的項目,以非經營性項目為主。
這與PPP項目涉及的公共基礎設施、農業農村、生態環保等領域相重合。而且不少PPP項目中有政府以資本金、補助、貼息等方式參與。
根據《條例》,政府投資以直接投資方式為主,但對確需支持的經營性項目,主要采取資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適當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
政府采取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按照政府投資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報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批。
而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資資金的,項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PPP專家、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崔志娟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條例》是對政府投資決策和建設的規范,PPP項目是在《預算法》規范下的財政支出方式,兩者并不沖突。也就是PPP項目涉及到政府投資時,在投資決策階段需要按照《政府投資條例》的要求進行立項審批,在參與PPP項目投資時對兩評一案、按效付費等沒有影響,也是PPP規范發展中對項目前期準備階段的規定要求。
她認為,PPP模式是定位于政府投資市場化,強調的是政府基于項目"運營"的財政支付責任,而《條例》,則是定位于投資決策和建設。《條例》的規范執行和PPP項目的規范發展都是國家治理現代化所需。
事實上,由司法部、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負責起草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下稱PPP條例)也有望今年出臺。
早在2017年7月,PPP條例已經公開征求各界意見,該條例主要是規范PPP模式發展,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資本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盡管國務院有文件提及PPP條例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但時至今日并未正式出臺。有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PPP條例在部門職責劃分上仍難達成共識,因此近期難以出臺。
目前不少業內人士期盼PPP條例盡快出臺,從而讓企業明確知道PPP規則,減少不確定性。地方財政人士也期待PPP條例能夠盡快出臺,這也有利于指導他們的工作。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管理庫中,PPP項目數量為8839個,入庫項目金額約13.4萬億元。
本文來源:第一財經 2019—05—08
熱線
關注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