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了解,明年進行新的人口普查,目前已經開始了相關工作。與往年進行人口普查不一樣的是,本次進行人口普查時,也會進行房屋普查。
根據地方統計部門公布的消息,2020年中國將開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徹查人口出生以及變動,以及房屋情況。本次人口普查,或將為下一步人口政策調整和房地產稅出臺提供依據。
根據上海統計局近期公布的消息,5月8至9日,國家統計局人口和就業司副司長崔紅艷一行3人來滬調研上海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專項試點工作,并就部門行政記錄在人口普查中的運用開展座談。
崔紅艷充分肯定了上海將部門行政記錄運用在人口普查中的探索,并表示上海在此次試點中積累的經驗,為做好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頂層設計工作,實現高效、準確的數據采集打下堅實基礎。
2020年進行第七次人口普查
據了解,明年進行新的人口普查,目前已經開始了相關工作。
在今年1月10日的全國統計工作會議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指出,2019年要著手啟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統籌做好前期試點和方案研制等工作。
國家統計局主管的中國信息報近期發表的一篇文章也指出,2020年即將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也是黨的十九大之后開展的首次人口普查,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而從2018年以來,為2020年進行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工作準備,一直在進行中。
2018年11月21日,浙江永康召開第七次人口普查國家專項調查永康試點工作動員會,明確永康市為全國僅有的5個七人普國家級專項調查試點縣市之一。該會議指出,人口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調查,旨在找準人口規模和結構,摸清流動人口趨勢和分布,是國家制定重大方針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的重要依據。下一步在浙江省統計局的指導下,以嚴格認真的態度開展工作,更要以此為契機,加強協調,在調查中發現問題,積累經驗,為科學制定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提供充實可靠的依據。
今年4月15日,國家統計局調研組參加了粵港澳大灣區統計合作座談會,就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港澳臺和外籍人口普查登記試點工作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調研組要求加強人口普查試點工作交流,科學設計試點方案,創新試點方式方法,高質量完成此次人口普查試點工作,為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試點提供廣東經驗。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中國目前的人口變動出現了重大轉變,比如實施全面二孩后的第二年(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1723萬人,比上一年減少了63萬;2018年中國出生人口1523萬人,較上年減少約200萬。
同時自2012年起,我國勞動年齡人口的數量和比重連續7年出現雙降,7年間減少了2600余萬人。受勞動年齡人口持續減少的影響,勞動力供給總量下降,2018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7586萬人,相比2017年末的77640萬人有所下降,但這是1961年以來的首次下降。預計今后幾年還將繼續下降。
但是上述數據為抽樣調查,具體詳細的數據需要每10年一次的普查(2020年為七次人口普查)來矯正。
房屋普查為房地產稅提供依據
與往年進行人口普查不一樣的是,本次進行人口普查時,也會進行房屋普查。
深圳市統計局此前在發布2019年工作思路時指出,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國情國力、市情市力調查,可以徹底摸清人口總量基數和人口結構情況。2019年深圳主動承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試點。今年正積極開展該項試點的摸查、選點、調研及協調等前期籌備工作, 并為國家人口普查方案的制定修訂提供經驗參考。
此前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常委、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周嵐也建議,1985年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后的35年中,我國的城鎮人口、家庭及其住房狀況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結合2020年即將開展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同步開展第二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為下一步我國住房制度的健全完善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礎。
當前我國住房供應存在著結構性不平衡問題,有的區域供應緊張,有的地區供過于求,由于缺乏精準數據支撐,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針對性不強,出臺的政策容易“一刀切”,無法實現精準調控、因城施策。
根據了解 2018年6月,自然資源部宣布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這標志著不動產登記已經實現。
但是對于沒有產權證的農民蓋的房子,以及沒有產權的回遷房等各類其他房屋,并未聯網。而沒有這些信息,全國預備開征房地產稅有難度和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即使是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主城區仍然有大量的小產權房存在。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尹中卿此前指出,多數國家的房地產稅,也像個人所得稅一樣是可以設定免稅部分的,例如人均居住面積三十平米、四十平米、五十平米可以不交稅。房地產稅是按照現價收稅,誰住房子面積大誰就多交稅,誰住中心城市或者城市中心地區誰就多交稅。
中國土地有兩種所有制,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業生產用房、農村居民住宅的附屬建筑是否稱為房產也很復雜。農村房地產稅現階段要不要征收,怎么征收,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他在今年兩會期間接受采訪談到房地產稅時說:
“居民住宅和商業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不一,有的是七十年,有的五十年,有的四十年。因為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樣,這需要做好銜接。”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2019—05—27
作者:肖明、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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