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建筑工程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面試答辯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城管、市政、園林、環衛主管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各有關單位,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的通知》(粵建人函〔2022〕814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正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價質量,廣東省建筑工程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下簡稱高評委會)定于2023年5月17日-18日開展2022年度建筑工程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價面試答辯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答辯的目的
面試答辯是科學、客觀地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評審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面試答辯,有助于評委判定申報人的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實性,有助于評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報人的專業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等情況,以便對申報人作出更加客觀公正的評價。正高級職稱評審必須實行面試答辯,其結果作為評議組和評委會討論評議與投票表決時的重要參考。
二、面試答辯的基本原則
面試答辯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規范,堅持突出業績和能力為先、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原則進行。面試答辯結果在申報當年一次性有效,不對外公布結果。面試答辯結束后不得進行復議、復評。評審結果以評委投票結果為準。申報人未按要求參加面試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答辯評審,其申報材料不再提交高評委會評審。
三、面試答辯的對象
經高評委會審核,日常工作部門復核,符合申報建筑工程正高級工程師資格的申報人。
四、面試答辯的形式
面試答辯一律采取遠程網絡(騰訊會議)答辯方式進行。
五、面試答辯的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5月17日-18日。
地點:申報人個人自定。為保持視訊正常,答辯順利,請確保所選場所網絡通暢。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面試答辯前7天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布面試答辯時間,由各主管單位通知本單位的申報人。在正式面試答辯前5天,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通過短信平臺把申報人的答辯時間等具體要求以短信形式發至其手機,申報人按要求進行回復確認并實名制添加騰訊會議答辯室(詳見附件)。在答辯前3天,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確認記錄進行匯總,已確認回復的視為已接到答辯的通知并確認參加;未回復的由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再次發送信息或電話聯系其單位或本人,確保每位申報人都接收到答辯的通知。面試前1天還未確認回復的,視為放棄面試答辯。
(二)申報人必須按照高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安排好的時間參加面試答辯。沒有按時答辯者,責任自負。
(三)申報人參加面試答辯時必須嚴格遵守答辯工作規則,嚴重違反紀律者取消其答辯成績,其申報資料不再提交高評委會評審。
七、面試答辯工作規則
(二)申報人須在清靜、獨立室內空間獨自參加視頻答辯。答辯時,需確保互聯網信號連接穩定,設備電量充足,且不允許接打其他電話。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網絡或設備故障中斷,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
(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申報人不按規定參加答辯,則視為自愿放棄答辯。答辯當天,如超過規定的答辯時間30分鐘,工作人員仍未能聯系上申報人,則視為自愿放棄答辯。
(五)面試答辯時間約每人10-15分鐘,主要圍繞申報人專業技術背景、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成果、技術工作總結等相關專業技術問題提問,一般先由申報人自我簡單介紹(1分鐘內),評委再根據申報人的紙質資料提出3-5個問題。答辯采用一問一答方式進行,不提問本專業以外的問題。
(六)申報人答辯過程中,不得攜帶參考書籍、匯報資料等紙質材料和其他電子設備等。
(七)申報人須嚴格按照評委提出的題目認真答辯,做到有問必答。
(八)面試答辯評委和有關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嚴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面試答辯題目、評議內容和答辯結果等,不對外接受有關面試答辯情況的查詢,不得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擊報復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和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1.面試答辯相關流程
2.“騰訊會議”操作指南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8日
(聯系人:方工,聯系電話:020-8658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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